专利详情
本发明属于矿物浮选以及药剂回用技术领域,具体公开了一种浮选精矿中捕收剂的解吸方法,将浮选精矿在酸液中进行搅拌解吸处理,随后固液分离,得到解吸后的精矿;其中,解吸阶段中,体系的pH小于或等于4.0,温度为0~10℃;解吸处理阶段的搅拌转速在1000r/min以上;所述的浮选精矿包括矿物以及键合在其表面的捕收剂;其中,所述的捕收剂包含有机酸捕收剂。本发明创新地发现,创新地将有机酸浮选的精矿在酸液中解吸,配合处理阶段的pH、搅拌以及温度的联合控制,可以实现协同,可以改善精矿中的有机酸捕收剂和矿物的解吸效果,不仅如此,还利于避免脱附所致的捕收剂失效劣化,还可降低处理后的溶液的COD含量。
交易流程
第一步:对接专利转让需求客户。
第二步: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转让合同。
第三步: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。
第四步: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。
第五步:等待专利转让结果。
过户材料
| 买卖双方需提供的材料 | ||
|---|---|---|
| 企业或组织 | 个人 | |
| 受让方 |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专利权转让协议 ③专利代理委托书 |
①身份证复印件(签名) ②专利权转让协议 ③专利代理委托书 |
| 转让方 |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专利权转让协议 ③没有变更记录的专利需提供《专利请求书》 有变更记录的专利需提供《手续合格通知书》 ④下证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。 ⑤若有代理机构提供《解除委托代理协议》 |
①身份证复印件(空白处签名) ②专利权转让协议 ③没有变更记录的专利需提供《专利请求书》 有变更记录的专利需提供《手续合格通知书》 ④下证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 ⑤若有代理机构需提供《解除委托代理协议》 |




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689号